上一篇刚说了韩天衡的隶书对联:“出没浪涛三万里,笑谭古今几千年”中的“谭”字,今天读到冯宝麟先生所刻“阑珊灯火处谭周易”,如图,其中“谭”字用法值得推敲。

尽管“谭”、“谈”两个字通假很早(秦汉之前,如《庄子·则阳》:“彭阳见王果,曰:‘夫子何不谭我于王?’”),尽管《说文》中没收入“谭”字,但在历代发现的汉印中存在大量的以“谭”为姓的印章。所以,“谭”篆作“譚”没有任何问题。但以“讲话”为字义时,篆刻中用“谈”比用“譚”,还是更“保险”一点。

为什么这么说?一是“谈”载于《說文》——“谈,語也。”徐铉注:談者,和懌而悅言之。在篆书上没有用法和理解上的歧义。二是因为“谭”字的起源是以国名为姓,在篆书或篆刻中,写作“譚”,或者“覃阝”,都是可以的。如果一味追求印面上“繁复”的形式美(刻作“谈”笔画单调),忽略了“譚”姓缘起于“覃阝”国之名,忽略了“譚”的本字为“覃阝”,就显得欠思考。如果说篆刻有“理论”,篆法(以古文字为基础的书写范式)应该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。忽略了篆法,篆刻理论的修养就显得苍白。

另外,冯宝麟先生所刻“阑珊灯火处谭周易”,从印文内容上讲,不知其出典。“灯火阑珊处”出自辛弃疾《青玉案·元夕》:“众里寻他千百度。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,灯火阑珊处。”“阑珊处”是指灯火昏暗处。冯宝麟先生所刻“阑珊灯火处谭周易”难道是说,在若明若暗的地方更适合谈论《周易》?

冯宝麟是1964年生人,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篆刻艺术院理论部主任、研究员,西泠印社社员。本文虽然说只是在微信圈小范围传播,但还是希望朋友圈的好友能够转发给冯先生,方便进一步切磋。(刘正平先生撰文)